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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番雅書導論

 

{\Section:TopicID=169}Ⅰ 時代與民族

  約西亞(主前640609年)是猶大國的第十六個國王(王下二十一26∼二十三30;代下三十三25∼三十五27);北國以色列於主前七二二年被擄後,南國仍存留著89。以西番雅名義發出的這些預言,就是在他作王期間(一1),而這個日期也沒有太大的爭議90。因此,這位先知必定是和那鴻、哈巴谷及耶利米同時代的人。不過,有些討論是針對︰這些預言究竟是在這國王統治下哪段時間發出的?約西亞的曾祖父希西家已經恢復了耶和華崇拜,但這政策後來卻不孚眾望,又被偶像崇拜和異教習俗所取代(見王下十八46)。這改革是短暫的,因為他的兒子瑪拿西變本加厲地將已廢除的這些行為都恢復了(王下二十一118),而瑪拿西的兒子亞們並未匡正這種情形(王下二十一1926)。只有在約西亞作王期間(約在主前621年),官方才再次恢復耶和華崇拜,廢止異教迷信。根據一章49節提及的異教影響力,按照前述廢止異教的日子,有人提議說這些預言是在約西亞改革之前發出的。這是有可能的,但卻不能肯定。因為在公眾的行為上,甚至是國家的領袖間,官方的政策未必總是到處受遵奉。第一章列舉的罪行雖然可以反映出改革前的光景,卻也可以是改革運動開始後,混合宗教尚未完全根除的遺跡。

  這個預言的時期至少可以定在耶利米開始事奉之時,因為後者曾譴責同樣的一些異教影響(番一45;參︰耶二8,八2,十九513,三十二35)。甚至在西番雅盡了他的職事之後,耶利米仍然譴責這些行為,這就證明了下面的說法︰約西亞的改革並不是像列王紀和歷代志記載的那樣激進、普遍。

  詳細地分析約西亞作王期間的歷史事件後,令人相信至少第二至三章的背景是在約西亞改革前的最後十年91。這主要是根據二章415節所描繪,猶大與列邦間交互影響的歷史事件來分析的。在這段期間,約西亞企圖加強國力,在周圍地區擴張他的統治權(參︰王下二十三1520,那裡提及他的部分改革,他能在鄰近的撒瑪利亞地區執行控制權)。

  從征服迦南時期開始,非利士人一直都是以色列人的世仇大敵。他們的力量逐漸強大,直到王國早期,才被大衛所征服,但大衛並未能完全根絕他們的威脅92。非利士人集中在臨近地中海的五個城邦──亞實突、亞實基倫、以革倫、迦薩和迦特。在西番雅的時代,迦特已經衰退而不重要了,但其他四座城巿仍然存在。他們從針對列國所發的頭一個神諭得了審判的警告(二47;參︰賽十四2832;耶四十七;摩一68;亞九57)。西番雅的神諭可以反映出約西亞的擴張慾望。有聖經之外的證據可以證明,在他作王期間,猶大至少控制了非利士部分地區93

  摩押和亞捫是以色列人在約但河東的兩個鄰國,根據聖經記載,這兩個民族有血緣關係(創十九3638)。他們有時也主動侵略以色列(參︰民二十二∼二十四;書二十四9;士三1230,十一17;撒上十一111,十二12,十四47;王下一1,三427;代下二十130);因為他們在地理位置上最接近猶大地,很自然會受到約西亞擴張理念的影響(二81194

  古實──或衣索匹亞──曾於埃及第二十五王朝時統治埃及(約主前716663年),國力達到顛峰;卻因亞述於主前六六三年入侵埃及而告終結95。西番雅所述的毀滅(二12)可以追溯到此次事件96;而他所用的地理名稱也可以用較廣義的角度來解釋,即泛指整體埃及(參︰賽二十4;結三十49)。古實既是這個區域兩個主要勢力之一,也必面對耶和華以色列之神的大能(二12;參三10)。

  亞述是主前第八至第七世紀的另一重要國家97。它於主前七二二年挫敗了以色列國,將以國的領導階層擄走(參︰王下十七441,十八912);在約西亞的時代,亞述似乎仍是所向無敵。但是在主前六一二年間,她的首都尼尼微(二13)陷落,整個帝國也於主前六○五年亡於巴比倫人手中。所以西番雅書中的預言(二1315),必然是在主前六一二年以前寫成的。

  整個預言首先是直接針對猶大國(一4;參一1),尤其是針對她的首都耶路撒冷(一412,三1416)。後者也稱為錫安(三1416),使人回憶到這座城是大衛從耶布斯人手中奪來的(參︰撒下五610;王上八1),她也是神的聖城(參︰詩四十八12;珥三1617)。她的罪表明她不配聖城的含義(一49);但因著耶和華的恩典,她特別的身分將要得著恢復,她也將能再次承受此名字(三1417)。

 

89 參布賴特,《以色列史》,330339頁。

90 L. P. Smith and E. R. Lacheman, 'The authorship of the book of Zephaniah', JNES 9 (1950), pp. 137142,提議說這個題詞是約主前二百年的偽作;但他們的建議並未被採納。

91 D. L. Christensen, 'Zephaniah 2: 415: A Theological Basis for Josiah's Program of Political Expansion', CBQ (1984), pp. 669682.

92 POTT, pp. 5378; NBD, pp. 931933.

93 ANET, p. 568,參在這地區一位猶大總督的便條。

94 POTT, pp. 229258; NBD, pp. 3031, 786787.

95 布賴特,《以色列史》,324頁;E. Ullendorff, Ethiopia and the Bible (Schweich Lectures; Oxford University Press, 1968); K. A. Kitchen, 'Cush', NBD, pp. 256257.

96 \cs15 Christensen, 'Theological Basis', p. 681.

Ⅱ 先知西番雅

  除了西番雅在預言第1節的略傳外,我們對這位先知一無所知。他的家譜是眾先知中最長的,說他是希西家的後裔。這位希西家顯然是指猶大國的第十四位國王(主前716686年),他也是約西亞王的祖先,西番雅就是在約西亞作王期間說預言的(一1)。他的名字,「耶和華隱藏/保護」,可能是指他是在瑪拿西作王期間(主前686642年)出生的,神保護這個孩子免於瑪拿西的血腥和危險(參︰王下二十一16,二十四34)。

  西番雅熟悉耶路撒冷的地理和人口結構(一1013,三14),這暗示他若不是在首都土生土長的,也必定是長久居住在城中。先知對祭司和獻祭的事特別有興趣(一4579,三418),因此有些學者建議說︰西番雅是與聖殿有關的官方先知,但這提議的說服力不夠。所有信靠耶和華的人,尤其是一個蒙神呼召作祂百姓先知的人,必然深受聖殿吸引,關切聖殿,因為那是他們屬天的君王在地上的居所。所以先知這興趣並不能證明這些學者的提議;相反地,先知若沒有這興趣,反倒顯得突兀呢!

 

97 POTT, pp. 156178; NBD, pp. 98103.

Ⅲ 信息

  西番雅預言的中心──不僅在結構上(見103104頁的大綱{\LinkToBook:TopicID=173,Name= 西番雅書大綱}),也在神學上將全書結合起來──是耶和華的日子這概念。西番雅雖非第一個(參︰摩五1820,八914;賽二,十三,三十四;珥二),也不是最後一個(參︰耶四十六∼五十一;結七)寫到這個主題的先知,但像他這般專注於單一主題的,卻是絕無僅有了。

  這日子就像一個錢幣一樣,雖然兩面不同,卻結合了相關的情況。這事實在本書中比其他先知書有更充分的發揮,別的先知通常都是強調某一個因素,卻缺少或排除了另一個因素。同一個耶和華的日子之兩面乃是審判與祝福。這日子具有這兩種特徵,每種都影響同一班百姓,也都有類似的時間架構,但每種都有不同的原因。

  神宣告那迫在眉睫的審判,有一般性的、針對人類的(一23),也有特別的,針對祂的百姓猶大的(一46);這就引導我們思想耶和華日子的光景(一818,二4∼三8)。這日子近了(一714)──迫近,而且正急速臨近。耶和華立約之民──以色列的罪,和人類全體的惡行,正催促這日子來臨。以色列人所犯的罪,是多次違背約中的重要應許,包括一切居民(一4612)和領袖(三34)。這些罪包括混合宗教(一45),即違背了第一條誡命(出二十3;申五7)。同樣普遍的是冷漠,這種態度的前提是︰「既然立約的神對這百姓不再有興趣,那他們又何必順服祂呢?」(一12)這也伴隨著驕傲,確信他們可以自給自足(參二3)。

  列國的罪也促使神的手審判他們(參︰創六57;摩一3∼二3)。雖然不是每個提及的國家都犯了特別的錯,但卻有兩個錯是與猶大被定的罪一致的。摩押侮辱、威脅神的百姓(二8),所侮辱的乃是他們的王──耶和華自己。祂自己的百姓對祂本身和祂的能力興趣缺缺(一12),這使鄰邦也採取同樣的態度。他們感覺可以目空一切地輕蔑神而安然無恙。這也伴隨著他們自己的驕傲(二10;參15節),對自己的計畫充滿自信,與猶大本身的驕傲一樣。

  因為普世都觸動神的忿怒,神將要執行普世的審判。全地的主宰要在全世界執行祂的主權,刑罰那些敵擋祂的人。然而神的反應並非反覆無常、無緣無故的;相反地,這反應是建立在一位公義、聖潔之神的屬性這根基上,祂本身是受約所約束的,而且祂也要別人遵守他們在約中的責任。這審判雖然是普世的,卻不是永久不變的,因為主的日子還有另外一面。

  這日子的第二部分與祝福有關。這並非任何外來刺激的結果,乃是從耶和華的屬性──一位守約的神──而來。祂賜下盼望給祂自己的百姓(三1120),不僅因為有些人將要歸回這約(參︰申三十,尤其是第2節),也因為祂從來不曾棄絕這約,祂的應許必要實現。那些將要蒙福之人乃是餘民(二39,三1213),那些不倚靠自己的驕傲(參一12,二3),反倒謙卑倚靠神,相信祂有能力行善的人。盼望也延及列邦(三910);雖然他們與摩西之約的恩福無關,但他們卻要接受耶和華的恩典。

  耶和華日子的這兩面,同有兩個時間架構。直接給猶大的信息是︰她和列邦要在非常近的將來受刑罰(一418),但在短時間內也可能會有盼望(二3)。然而這信息在這兩方面都要進一步發展,從歷史上的臨近往前推展,朝向末世的應驗。在非特定的將來,猶大和列邦不僅都要面對審判(三118),也都要享受恩福(三13179)。

  在希西家有力的改革之後,竟然有如此嚴重之道德和屬靈的墮落(見93頁及下{\LinkToBook:TopicID=169,Name= Ⅰ 時代與民族});與西番雅同時代的約西亞仍需施行這些改革(見王下二十三31∼二十四4);當人注意到上述事實,就能看出預言的另一重要部分。光靠前一代的信心和敬虔是不夠的。每一個後繼之王,每一代的以色列人,都必須個別地順服這約,教會中的每一代也仍是如此。無論是二十世紀的教會,或以色列的君主政體,都不能是神第二代的兒女。每一個人都必須個別、親自地順服神。

Ⅳ 西番雅書

  本書的完整性曾經一度受到質疑,但卻沒有客觀的證據可以證明︰西番雅書在現有的形式之外,曾以另一形式流傳。本書惟一一處編輯附記是它的標題,但卻無法確定這附記是在什麼時候加在這個神諭集成上的。附加上去的時間,最合邏輯的乃是在全書收集完成後,也就是在先知生平的晚期,或以後的任何時期。

  不同的學者曾以兩個不同的根據為基礎,提議說本書有第二手的附記。首先,書中有些經文代表的是約西亞王以後的歷史,而本書卻聲稱是在約西亞年間寫成的。例如︰二章15節對尼尼微的描繪,彷彿尼尼微已遭毀滅似的,預設了她在主前六一二年陷落。然而,希伯來預言一個常見的形式是「預言的完成式」(prophetic perfect),是用來表達一個已經完成之動作的動詞。當神宣稱一個未來的意圖或預言,希伯來先知就視這些事件為確定的,好像是已經完成了似的;因著這些事件之源頭的主權和能力,這些事經常被描寫為已經完成了。其次,有人曾提議說︰被擄前,先知所傳的是審判的信息,切合百姓所需──悔改離開自己的罪。但被擄期間,百姓的需要已經改變了。百姓遭受了被擄的痛苦,質疑耶和華的信實,甚至祂的存在;他們所需要的不是審判的信息,而是盼望的信息。所以,盼望的信息必定是屬於被擄期間的(三920)。然而這是一種循環證論,所根據的是假設,而不是證據。惟一客觀的證據是混合著審判與盼望的正典經文,有時雖有不同的比例,但總是兩者並存。一個人若是根據自己的假設而修正經文,使適合這假設,他就不是誠實地對待證據了。

  從本書的內容可以看出全書邏輯上的一致(見103104{\LinkToBook:TopicID=173,Name= 西番雅書大綱})︰審判(一26)促使先知想到終極的審判──耶和華的日子(一7∼三20),並且描繪了這日子的兩面。對於那些不遵守神之約的人,那日子確實與審判有關(一8∼三8),但藉著神的恩典,這日子也帶有盼望(三920)。

  本書預言雖是一致,卻是由一些小單元組合而成的,這些小單元各有說話對象、內容、文學形式等轉變。所用的文學類型包括審判的神諭(一234689等)、回應的呼召(一7,二13,三8)──包括一個讚美的呼召和一首讚美的詩歌(三1417)──以及救恩的神諭(三9131820)。這些個別的小單元證明了本書內在的完整,尤其是在喜樂的詩歌中(三1417)。這首詩歌的文學結構是中心平行句(concentric parallelism),在這種結構中,頭一個句子與最後一句相稱,第二個句子與倒數第二句相稱,以此類推,最後在其中心達到高潮──「不要懼怕」。百姓在此歡欣的原因是神的愛,這是整首詩的開始;與此相稱的是全詩的結束︰耶和華因著百姓歸向祂而喜樂。神是大有能力的主,祂和祂的同在環繞著信息的高峰,耶路撒冷──神的城的盼望,她可以不再懼怕。這從下面的圖解可以看出︰

 

  A  錫安歌唱(三14a

  B   以色列的歡呼(三14b

  C    耶路撒冷的喜樂(三14c

  D     耶和華的拯救(三15ab

  E      耶和華王的同在(三15c

  F       不再懼怕(三15d

  G        耶路撒冷未來的信息(三16a

  F1      不要懼怕(三16bc

  E1     耶和華神的同在(三17a

  D1    大能的拯救者(三17b

  C1   神的喜樂(三17c

  B1  耶和華的沉默(三17d

  A1 耶和華歌唱(三17e

 

  預言的最後兩節,也是由重複階梯式或綜合平行句(step or synthetic parallelism)而結合在一起。1920節都是以時間副詞修飾語「那時」開始,其主要構成要素則是聚集神的百姓。後面兩個句子則與賜下「稱讚」和「名稱」有關,而且這是普世性的(19節「在全地」;20節「在地上的萬民中」)。這種平行句可以圖解如下︰

 

  A   那時──聚集

   B   稱讚與名聲

    C   在全地

  A1  那時──聚集

   B1  稱讚與名聲

    C1  在地上的萬民中

 

  西番雅的整個信息最後結合在一個莊嚴的包含句(inclusio98中。在這包含句中,開頭與結尾都是耶和華,以色列公義與守約的神,祂的話(一1)已經說了(三20)。

 

98 包含句,是用一個字詞或意念,在一個文學單元的開頭和結尾作為重複的關鍵要素。

西番雅書大綱

Ⅰ 標題(一1

Ⅱ 審判(一26

 A 人類(一23

 B 猶大與耶路撒冷(一46

Ⅲ 耶和華的日子(一7∼三20

 A 宣告(一7

 B 那日子的性質──審判(一818

   i.     審判神的百姓(一813

   ii.    審判世人(一1418

 C 要求的回應(二13

 D 審判的特別情景(二4∼三8

   i.     非利士(二47

   ii.    摩押和亞捫(二811

   iii.   古實(二12

   iv.   亞述(二1315

   v.    耶路撒冷(三17

    a.    罪惡重重(三15

    b.    忽略實例(三67

   vi.   世人(三8

 E 那日子的性質──盼望(三920

   i.     列邦歸正(三910

   ii.    餘民存留(三1113

   iii.   喜樂之歌(三1417

   iv.   神的應許(三1820

──《丁道爾聖經註釋》